臺灣同胞也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了
臺灣同胞也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了您知道嗎
《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正式印發,《意見》規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
隨著內地與香港、澳門地區聯繫的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人員往來的日益密切,越來越多的港澳臺同胞來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國家將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意見》明確,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臺同胞,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
文件如下:
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建金[2017]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人民政府港澳事務(外事、僑務)辦公室、臺灣事務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外事局、臺灣事務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推動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為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就業、生活提供便利,促進港澳臺同胞更好地融入內地(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現就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港澳臺同胞繳存。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
二、同等享有使用權利。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臺同胞,與內地(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係並返回港澳臺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
三、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出臺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實施辦法。要簡化辦理要件,縮短業務流程,完善服務手段,為港澳臺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積金服務。要採取有效措施,規範業務管理,強化風險防控,保障資金安全。
四、切實抓好政策落實。推動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是落實中央要求的重要舉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搆和港澳、臺灣事務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政策指導和督促檢查。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主動引導社會輿情,使政策深入人心,支持更多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現安居。
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珠海住房公積金業務
辦理流程
一、繳存登記和帳戶設立
(一)單位開戶繳存
單位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珠海市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申請表》(附件1)
(2)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註冊證、登記證等開業許可證明)
(3)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決議書。(附件3)
(4)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5)單位授權書(附件2)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 → 中心審批→ 單位到開戶銀行櫃檯領取批復。
4、辦理時限
電子資料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紙質資料由銀行在系統審批通過後5個工作日內送至中心,中心蓋章後由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取回。
(二)個人開戶繳存
1、辦理條件
(1)個人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
2、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3、辦理要件
(1)《珠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開戶清冊》(附件4)
(2)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4、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5、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二、封存與啟封
(一) 繳存人狀態變更(個人帳戶封存與啟封)
個人帳戶封存: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但中止工資關係而暫停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如停薪留職),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個人帳戶封存手續,職工的個人帳戶由正常狀態變為暫停匯繳狀態。
個人帳戶啟封: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由封存狀態變更為正常狀態,恢復對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正常匯繳。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狀態變更明細表》紙質及試算表各一份(紙質版為附件5、附件6,電子版批量導入表格可在中心官網下載中心下載)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二) 繳存單位封存/啟封
繳存單位元封存是指單位由於停業、破產或法院要求等原因需暫停或停止繳納整個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繳存單位啟封是指為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開啟帳戶。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申請函(注明封存或啟封的原因,時間)
(2)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營業執照等
(4)其他相關資料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資料→ 櫃檯審核 → 中心審批 → 單位到中心櫃檯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三、繳存人及繳存單位元信息變更
(一) 繳存人信息變更
繳存人基礎資訊變更包括職工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資訊的變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職工本人辦理
①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資料更改申請表(附件7)
②職工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2)單位代辦
①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資料更改申請表(附件7)
②職工有效身份證影本
③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職工提供要件材料 → 櫃檯審核辦理→ 單位/職工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二)繳存人資訊批量變更
需批量變更繳存人資訊的由單位經辦人申請,直接導入變更表格變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資料更改申請表》紙質及電子版一份(紙質表格為附件7、電子版批量導入表格可在中心官網下載中心下載)
(2)職工有效身份證影本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三)繳存單位元信息變更
繳存單位元資訊變更包括單位名稱、單位位址、經辦人聯繫電話、經辦人證件號碼等單位資訊變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資料更改申請表。(附件8(1))
(2)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影本(如《工商局出具的核准變更登記通知書》、營業執照等)。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四、繳存人凍結/解凍
因法院凍結等原因需凍結繳存人公積金帳戶。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凍結:(1)法院執行裁決書、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原件
(2)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證件原件
解凍:(1)法院執行裁決書、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原件
(2)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五、註銷登記
單位因合併、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餘額和人數為零,方可辦理註銷。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銷戶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9)
(3)單位申請登出帳戶原因的相關證明(工商註銷證明、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撤銷本單位的檔或批復、法院的破產裁決書等)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六、匯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發生人員變更的,應先完成職工個人帳戶開戶、封存、啟封變更後,再進行匯繳,確保實際匯繳金額與系統記錄金額一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非托收單位:
①《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一份(附件10)
②付款票據回單聯(注:在匯款票據用途欄必須注明:XX年XX月XX人住房公積金)
③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托收單位:
①《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一份(附件10)
②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注明:托收單位本月匯繳金額和匯繳人數與上月一樣,沒有發生變化,可不用到櫃檯辦理,中心系統將自動劃扣分配。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辦理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七、補繳
單位在珠海市設有公積金帳戶。需差額補繳(包括全員差額、非全員差額、跨年差額、當年差額)、非全員全額補繳(包括跨年全額補繳、當年全額補繳)按本條業務流程辦理;全員全額補繳住房公積金補繳按匯繳業務辦理。
(注:單次補繳起止時間最長跨度為12個月,超過此期限,需分多次申請。)
(一)差額補繳
1、辦理場所:中心歸集科
2、辦理要件
(1)補繳申請報告(補繳原因、時間、人數、金額)
(2)職代會或職大會或上級單位意見(附件11)
(3)《補繳明細表》(附件12)
(4)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5)單位職工社保在職人員花名冊
4、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中心審核 → 單位匯繳 → 中心審批 → 單位到中心歸集科領取補繳憑證
5、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備註:單位匯繳後需通知開戶銀行網點做電子制單、掛賬
(二)非全員全額補繳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補繳申請報告(補繳原因、時間、人數、金額)
(2)《補繳明細表》(附件12)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4、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 → 單位匯繳 → 中心審批 → 單位到銀行櫃檯領取補繳憑證
5、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備註:單位匯繳後需通知開戶銀行網點做電子制單、掛賬
八、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每年調整一次,全市集中調整繳存基數月度為每年的7、8、9月份(應繳年月)。單位在調整繳存基數月度內自行申報調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 調整繳存基數月度內首次調整的:
① 《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附件13)
② 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 非調整繳存基數月度或非首次調整的:
① 《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附件23)
②《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附件13)
③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1) 調整繳存基數月度內首次調整的: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到櫃檯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2) 非調整繳存基數月度或非首次調整的: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櫃檯審核→中心審批→單位到銀行櫃檯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1) 調整繳存基數月度內首次調整的: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2) 非調整繳存基數月度或非首次調整的: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九、提高或降低繳存比例
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以提高或降低繳存比例。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調整比例申請表(附件14)
(2)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決議(附件15)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櫃檯審核 → 中心審批 → 單位到銀行櫃檯領取審批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十、單位申請多比例繳存
單位性質需多比例繳存,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准後,可以多比例繳存。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多比例繳存申請表(附件16)
(2)各用工單位繳存情況表(附件17)
(3)營業執照(影本蓋章,首次申請提供)
(4)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櫃檯審核→中心審批→單位到銀行櫃檯領取審批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5個工作日。
十一、單位托收
單位可通過委託付款方式進行匯、補繳的資金劃撥,辦理委託付款登記後,匯、補繳時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轉帳/劃款回單等付款票據。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委託銀行收款協議》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影本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單位授權委託書;
(4)委託付款帳戶憑證(含單位帳戶、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加蓋開戶銀行網點章;
(5)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銀行櫃檯審核→單位到櫃檯領取《單位住房公積金委託銀行收款協議》和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8個工作日。
十二、單位托收資訊變更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委託資訊變更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附件18)
(2)單位授權委託書;
(3)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 銀行櫃檯審核 → 單位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十三、沖個人繳存
單位/銀行由於某種原因需進行錯賬調整。沒有跨年和單位尚未發生新的公積金業務(注:該年份指公積金年份)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單位辦理:
①沖個人繳存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19)
②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銀行辦理:
①沖個人繳存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20)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辦理要件材料→中心審核→中心審批→單位到中心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十四、繳存單位緩繳/解除
單位申請緩繳:指近兩年連續虧損等情況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由單位法人簽字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上級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同意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無上級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直接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申請緩繳的期限最長為一年。單位辦理緩繳以後,因經營狀況有所好轉等原因可申請提前恢復繳存狀態,恢復繳存狀態後應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1、辦理場所:中心歸集科
2、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附件21);
(2)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表決通過的決議及檔(附件22),無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並簽名的決議及證明文件;
(3)單位申請年度及上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報表;
(4)由具有法定資格的仲介機構出具的近兩年審計報告原件及影本;
(5)單位營業執照影本(蓋公章);
(6)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審核→中心審批→單位到中心領取業務憑條。
4、辦理期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十五、外部轉入(個人住房公積金退款辦理)
個人住房公積金退款是指審批申請時、審批後,經核查證實發現利用虛假資料套取、騙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因提取條件已滅失不符合條件支取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個案情節和當事人認識態度按規定和程式對已支取的資金全額退回個人帳戶的處理。
1.辦理場所:銀行櫃檯
2.辦理要件
(1)《關於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附件24)
(2)退款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流程
退款人提供要件資料→ 櫃檯辦理→ 將歸集銀行的“匯繳憑證”交回中心工作人員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即來即辦即結。
十六、外地轉入
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外市轉入到珠海市)
1. 辦理場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科
2. 辦理要件
(1)職工本人申請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
②《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③轉出地中心官網查詢個人繳存資訊截圖列印件一份;(須包含單位名稱、個人公積金帳號、個人帳戶狀態)
(2)職工委託他人申請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
②委託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
③《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一式一份;
④《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⑤轉出地中心官網查詢個人繳存資訊截圖列印件一份;
(須包含單位名稱、個人公積金帳號、個人帳戶狀態)
(3)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業務的,職工可委託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印章);
②《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③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一份;
④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影本一份(加蓋單位印章);
⑤轉出地中心官網查詢個人繳存資訊截圖列印件一份;
(須包含單位名稱、個人公積金帳號、個人帳戶狀態)
3.辦理流程
職工提供申請要件材料→公積金中心審核材料→公積金中心短信通知職工資金入帳情況
4.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受理。